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卫星无线电频率使用可行性论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论证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论证办法》全文共十六条,详细规定了卫星无线电频率和轨道资源可行性论证的目的、论证依据、论证原则、论证程序、论证结果、监督检查等内容。《论证办法》的颁布实施,有助于加强和规范卫星无线电频率和轨道资源的可行性论证工作,有助于促进卫星无线电频率资源的科学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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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卫星无线电频率使用可行性论证办法(试行)》的通知
《卫星无线电频率使用可行性论证办法(试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