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工信厅下发2022年无线电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在用无线电(站)随机抽查工作。
按照工信部今年印发实施的《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在用无线电台(站)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福建省工信厅将全省无线电台(站)分为三类,并设定不同抽查比例。其中,广播台站、微波站、雷达站等一类台站的设台单位抽查比例设为10%;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等二类台站由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各抽取2家县(区)级分公司,全省所抽取公众移动通信运营商覆盖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主体,并落实实地检查、检测基站不少于180个;业余无线电台(站)等三类台站的设台单位(个人)抽查比例设为5%。据统计,全省共实际抽取设台单位(个人)70家(个)。
下一步,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将根据抽取结果,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检查事项,通过现场核查、频谱监测、设备检测等手段对设台单位(个人)开展监督检查。同时,结合本次抽查工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将执法过程作为普法公开课,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尊法守法意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