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修订的《西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红就《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主要内容向各媒体做了介绍,并就社会各界关心的《条例》在制度创新、部门联合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等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1年4月1日,《条例》经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自6月1日起施行。《条例》修订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推进无线电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西藏无线电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迈入新阶段。
新修订的《条例》共7章59条,较原《条例》在频率管理、台站管理、无线电监测与电波秩序维护、涉外无线电管理等章节有大幅缩减和整合。新修订的《条例》立足全区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实际需求,突出了整体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从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无线电安全保障、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方面,明确各级政府管理职责、推进责任落实,深化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
结合这次新闻发布会的有利契机,下一步自治区各级无线电管理部门将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法、守法的意识,增强全社会做好电波秩序维护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推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人人担责、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